关于举办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湖北省)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2年10月19日 10:45 点击量:
为提高执业药师素质,增强药学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执业药师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实施2012年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食药监执【2012】4号)精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和湖北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定于10月底在武汉市联合举办一期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湖北省)高级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省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人数限12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计)。
10月27日至10月28日,10月26号上午8:00-17:00全天接受报名,10月27日上午8:30准时授课。
报名地点:我校同济医学院新葡萄3522登录网页版2号楼101室。
我校同济医学院(新葡萄3522登录网页版)地址: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
主讲:张国芳 美信医药国际连锁中国总部总经理、雅柏(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总顾问。
主讲:张石革 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北京积水潭医院药剂科主任药师。
培训费及资料费280元/人。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1、凡参加本次高级研修班的学员可以获得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不需另行培训和交费。
2、请参训学员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培训。参训时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以便登记学分。首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请同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以便办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联系人:杨老师、周老师 电话:027-83692762。 2012.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