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性质
作者: 发布:2011年07月14日 17:09 点击量:
| 党的性质是指一个政党本身所具有的质的规定。任何政党都有其一定的阶级基础并在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代表这个阶级的利益,反映这个阶级的世界观,为这个阶级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性质是党的阶级属性、它的世界观和它代表的阶级利益的统一。
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是党的本质和生命。它关系到党的指导思想、宗旨的确定和贯彻,关系到党的纲领、路线的制定和实现,关系到党的领导地位的确定、领导作用的发挥,也关系到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其实质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我们党从1921年诞生起,就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来建立的完全新型的工人阶级政党。党的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作了全面、准确的表述,在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党的这种性质,对于坚持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对于共产党员在新时期加强党性锻炼,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江泽民同志指出:“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一重要论述,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世纪交替的历史高度,着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继承历史,立足现实,前瞻未来所作出的精辟论断;是深入总结我们党八十年历史经验、深入思考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历史经验、紧密联系我们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和现实状况作出的科学结论;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任务的新概括,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对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新要求。这一重要论述,以高度精炼的语言,从根本上进一步回答了在充满希望和挑战的二十一世纪,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是解决党的建设两大历史性课题,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战斗力和创造力的行动指南。
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化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理论,是对十五大党章关于党的性质问题的重要发展和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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